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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时间:2023-06-25 11:51    发布者:学管部    浏览量:7046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招生工作,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国际代码:11826    在陕招生代码:8110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180号

第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  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53年的西安电力学校,1980年被教育部确立为全国重点中等专业学校,1994年升格为大专。学校承担着国家电网公司、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人才建设和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双重职责,享有“西北电力黄埔”美誉。

学校办学成果得到全国电力行业、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先后被全国总工会、中电联、国网公司认定为“全国职业技能实训基地”“电力行业仿真培训基地”“国家电网公司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电力行业无人机巡检作业人员评价基地”“电力行业职业能力评价基地”。被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授予“五星电力技能人才评价机构”。近年来,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国家电网公司先进集体”“国家电网公司文明单位”“中国企业大学50强”“电力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国网公司职业教育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规定,领导开展学校招生各项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学生处,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及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纪检监察电话:029-61842158

纪检监察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四章  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