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招办〔2019〕21号
关于做好2019年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
第三次补报名及考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省内各普通高职教育招生院校,各市、杨凌示范区招生办(考试管理中心),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为深入贯彻国家“高职百万扩招”精神,全面落实《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我省统一安排部署,现就2019年我省高职扩招专项第三次补报名及后续考试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报名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截至2019年8月31日,年满18周岁且初中毕业满3年);
4.具有陕西户籍或在陕务工满6个月(须提供劳动合同)。
已参加本年度高考统考报名、“三校生”单招报名和6月初高职扩招专项第一次、第二次补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扩招补报名。
(二)网上报名
高职扩招专项第三次补报名于9月23日至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