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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进网作业许可陕西省考试中心 培训考试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17-01-17 08:51    发布者:    浏览量:32876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陕西省考试中心

培训考试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依据《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15号令)、“关于实施《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电监资质[2006]8号)、“关于开展《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颁发及考核工作的通知”(资质办[2006]5号)、“关于设立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电工进网作业许可(陕西省)考试中心的批复”(西北监能资质[2015]2号)制定。

    第二条  陕西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中心(以下简称“考试中心”)是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批准成立的集电工进网作业许可咨询、培训、考试于一体的考试管理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陕西省所辖地区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书咨询、报名、培训、考试、成绩发布、证书办理的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考试中心设在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本部,挂靠技能鉴定部,由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进行管理,在西北监管局、公司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五条  考试中心设主任1名(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兼)、副主任1名(技能鉴定部主任兼)、培训计划管理专责1名、考试组织管理专责1名、证书信息管理专责1名。

第六条  中心按区域下设10个分站。西安分站(学校本部)、灞桥分站(灞桥校区)、咸阳分站(咸阳校区)、宝鸡分站(宝鸡供电公司)、渭南分站(渭南供电公司)、汉中分站(汉中供电公司)、安康分站(安康供电公司)、商洛分站(商洛供电公司)、铜川分站(铜川供电公司)、延安分站(延安供电公司)。

第七条  分站是我省进网电工培训、考试组织实施的基层部门,在考试中心的统一管理下开展工作。

第八条  分站设主管1名(校区主任或供电公司西安电专主任兼)、负责人1名、培训计划管理专责1名、考试管理专责1名、证书及信息管理专责1名、收费管理专责1名。

第九条  考试中心职责

    (一)负责陕西地区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考试分站的设立、评估、检查、督导。

    (二)负责组织开展电工进网作业许可政策与制度的宣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