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师型”教师“操作性认定标准”的建立
(一)“双师型”教师的实效性内涵
《方案》中明确指出,“双师型”教师是指“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其实质内涵是要建立起具有真实能力的职业教育专业师资队伍。但从目前各高职院校制定的“认定标准”看,均过于看重教师已获得的各类“成果”,如“双职称”证书(行业与教育)、“双资格”证书(行业资格与教师资格)、荣誉证书等,这种做法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现实,即由于我国的职业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标准及职业资格考试内容等并未与各行业(含教育行业)职业能力相对接,因此造成了教师资格≠教学能力、职业资格≠实践能力的现实。因此笔者认为,高等职业教育的“双师型”教师应定义为:具有本科以上高等教育学历,具备规定的企业工作实践经历且获得相应行业职业资格,经过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岗位职业能力培训并通过考核的,能够完成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师岗位工作任务的人员。
上述定义中重点关注的是对“ 双师型”教师认定的“实效性”,即被认定的教师应能够完成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师的岗位工作任务,因此其内涵包括:“双师型”教师是指高职院校的专任专业教师;应具备本科以上高等教育学历;应具备规定的企业工作实践经历(可在入职前已经具备,也可在入职后通过“顶岗”形式完成);应获得相应行业的职业(执业)资格;应参加高职教师岗位职业能力培训并考核通过。上述5 项内涵内容中,第5 项内容为最重要的“必要条件”,其他内容则为“充分条件”,所有5 项内涵内容应作为高职“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制定的依据。
(二)高职“ 双师型”专业教师的“ 操作性认定标准”
高职“双师型”专业教师的认定标准应包括两部分,即“入职标准”及“考核标准”,基本内容如图1所示。
图1 高职“双师型”教师操作性认定标准基本内容
(三)高职专业教师的岗位职业能力分析
高职院校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对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所需专业教师的岗位职业能力内容已经基本明晰,即可以认为:能够完成教学、科研及服务工作任务的专业教师可以被认定为高职“双师型”教师。因此,对高职专业教师的岗位职业能力的准确分析就成为确定“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的关键。笔者依据多年一线管理工作实践,对高职专业教师的岗位职业能力进行了分析,结果如图2 所示。
图2 高职“双师型”教师岗位职业能力分析
二、“双师型”教师的培养与认定
(一)科学分级、逐级认定
笔者认为,作为“双师型”教师培养及认定主体的各高职院校,应遵照国家制定的基本政策导向及教师专业发展的规律,对“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采取“科学分级、逐级认定”的方法,按图3 过程进行。
图3 高职专任教师“双师”资格认定过程
第一,所谓“入职认定”是指,通过制定“入职招聘标准”对应聘高职教师者进行初步的“双师素质”考核,此过程并非对教师进行的“双师型”教师的资格的实质性认定,只是确认应聘者是否具备“双师素质”的潜质。应聘者的“入职”考核内容及方式可参照表2 设计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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