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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9-14 11:32    发布者:    浏览量:14271

本部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51号)文件精神,学校开始进行平台数据的采集工作,现将填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数据采集

根据教育部数据采集工作要求,从今年开始我校数据采集统一使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网络版,不再使用EXCEL单机填报。数据采集以学年为统计时段,采集时段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所有数据通过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填报。

1、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地址

202.117.224.221,仅限于西安电专四校区范围外网计算机登录操作。

2、登录账号

登录用户名为员工的ERP号,所有采集工作都在“我的工作”栏目下完成。

3、采集时间

本次采集分为“核实个人基本信息”、“采集个人授课及其他信息”和“采集其他数据”三个阶段。

(1)核实个人基本信息

8月29日-9月3日,采集对象为西安电专全体人员(四校区),每名员工登录系统核实个人基本信息并保存。

(2)采集个人其他信息(表6.2)及授课情况(表6.3)

9月4日-9月10日,采集对象为西安电专全体人员(四校区),每名员工登录系统采集个人其他情况。担任教学任务的全体人员(四校区)同时采集个人授课情况。校外兼职和校外兼课人员信息由各系部负责采集(具体名单见附件2)。

(3)采集其他数据(除表6.2和6.3以外的其他表)

9月11日-17日,采集对象为分配采集任务部门的人员(具体任务名单见附件1)。部分表格涉及多个部门采集数据,请各部门采集人不要随意修改其他部门填报的数据。如需要配合部门提供数据,请负责部门的采集人,与配合部门数据数据采集负责人(审核人)联系,提供相应数据。

二、数据审核

9月18日-24日,数据采集结束后,各部门采集的数据由部门负责数据采集的主任进行审核(具体任务名单见附件1),所有数据必需审核后才能集中上传教育部数据中心。

三、填报要求

1、数据采集是教育部掌握学校办学情况的重要手段,所有数据都将上传到教育部数据平台,采集的数据将作为学校开展诊改工作重要依据,明年教育厅到我校将按照学校填报的采集数据进行复核,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填写数据,避免由于数据填报不准确、不完整影响学校的诊改工作。

2、请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员工按时按要求全员采集,不留死角。

3、采集的数据包含西安电专各业务的全口径数据。

4、采集过程如对填报数据定义不明确,可访问教育部数据采集与管理系统网站: http://crpdc.gzvtc.cn/xin/log/login.aspx,点击“数据定